1、通用服务
1.1 对接服务
通过开展调研、座谈会、专题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会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不定期走访会员单位,了解会员单位发展与创新动态、存在的问题与会员诉求,将会员单位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视情组织政府与会员单位、会员单位与会员单位之间政策、业务对接交流活动。
1.2 信息服务
通过一网(官网)、两号(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八群(微信工作群),免费向会员单位推送最新法规政策、行业资讯、协会动态等;
1.3 推介服务
通过一网(官网)、两号(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八群(微信工作群)和合作媒体,免费宣传会员单位重大活动、创新举措、慈善义举、亮点成绩等;免费发布会员单位招聘、出租等信息。
1.4 其他服务
1.4.1 会员单位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研讨会、展览会、行业会议,经审查同意后可在会上发放宣传材料;
1.4.2 根据会员单位需求,专家委员会为会员单位提供物流项目规划、项目论证、项目设计、企业诊断、课题研究等在内的各种咨询服务,按会员优惠价收取相应费用;
1.4.3 按会员单位需求联系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考察和国际交流,活动包括项目洽谈、拓展市场、专业培训、邀请国外专家等。
2、理事单位服务
协会理事单位除享有以上通用服务外,还享有以下服务:
2.1 享受秘书处优先宣传推广服务;
2.2 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政策调研、提案、座谈活动;
2.3 根据理事单位发展需要,协助进行招商推荐活动;
2.4 根据理事单位需要,协会副秘书长可参加理事单位重大活动,为理事单位站台造势;
3、常务理事服务
常务理事单位除享有以上全部服务外,还享有以下服务:
3.1 优先推荐参加行业重要活动;
3.2 根据企业需求,支持参与企业重要活动;
3.3 根据常务理事单位需要,协会秘书长、副会长可参加常务理事单位重大活动,为常务理事单位站台造势;
3.4 优先推荐参加先进表彰、评比活动。
4、副会长单位服务
副会长单位除享有以上全部服务外,还享有以下服务:
4.1经协会授权或推荐,副会长单位可以代表协会进行国内外课题调查研究、学术演讲和对外交流活动;
4.2 根据副会长单位需要,协会会长可参加副会长单位重大活动,为副会长单位站台造势;
4.3 参与协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工作。
5、执行会长单位服务
执行会长单位除享有以上全部服务外,还享有以下服务:
5.1 负责协会工作、谋划发展及协会自身建设,积极提出指导性意见;
5.2负责和政府的衔接工作,贯彻政府指示精神;
5.3主持召集会长办公会议、会长扩大会议;
5.4检查、督促、指导会员单位对会员大会、会长扩大会议和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工作;
5.5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协议、合同等;
5.6带领协会班子成员执行协会活动计划;
5.7组织所属单位和会员企业之间进行技术、管理交流、文艺体育等活动;
5.8组织相关工作考核,并进行奖励和表彰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