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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讯息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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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A级物流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5/6 11:12:26

省内有关A级物流企业:
  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开展A级物流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1〕34号)要求,我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将开展A级物流企业复核工作。为保证复核工作与第三十二批评估工作同期开展,本次复核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其他批次申请延期复核的企业一并参加本次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核期的A级物流企业应及时提交复核申请。中央企业提交中物联评估办,地方企业提交甘物协评估办。
  本次复核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cele.chinawuliu.com.cn)进行如下操作。
  (一)登录。企业应使用初次评估时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作为用户名(登录名)进入系统,遗忘用户名或密码的企业可联系中物联评估办(010-83775630/5631)进行查询或重置,请不要随意重复注册。
  (二)发起复核申请。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后,应先核查“我的资料”中的企业基本信息,有变动的进行更新并保存。再点击“我的申请”,在主页面右上角点击“发起申请”,开始进入填报页面。
  首先是“企业信息”填报阶段,企业需注意的是“申报类型”与“申报级别”的选择,在点击了“下一步”后即无法变更,如选择错误,需取消本条申请后,重新发起申请。
  “企业信息”填报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的填报。“申报信息系”由“评估指标表”、“附表”、“附件”三部分组成。本次复核申请,企业需要完成的工作如下:
  1.“评估指标表”的填写。点击红色字体的“评估指标表”右侧的“填写”按钮,点开后是一张独立的表格,该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否则无法提交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请注意所有数字指标的填写,均应以指标表中要求的计量单位填报相应数字,计量单位不需重复填写,“营业时间”一项指企业自成立起至今的经营年限,而非成立日期。运输型企业进行填报时,“自有货运车辆”指标中“货运车辆”和“总载重量”只有一项达标时,只填写达标的一项即可。
  2.完成“附表一”和“附表二”的填报。
  3.完成“附件”部分第2项“营业执照”的上传。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如遇名称变更的情形,除营业执照外,还需将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信息页扫描后,一并打包做成压缩文件包上传(winzip,winrar等文件均可)。
  4.完成“附件”部分第7项“审计报告”的填报。本次复核申报,企业需上传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附件”中的每个控件只能上传一个20M以内大小的文件,请企业将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并打包成压缩文件包上传。企业如认为有其他需报送的材料可上传至第12项“其他”处。
  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二、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采取报送年度财务报表与复核期满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相结合的办法。对按期报送年度财务报表的A级物流企业期满复核,一般采取对复核申请材料逐级审核的办法,原则上不再安排现场复核。
  3A级以上(含3A级)物流企业由甘物协评估办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提交中物联评估办审核,中央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直接审核,报中物联评委会审定。
  2A级以下(含2A级)物流企业由甘物协审核,地方评委会审定,报中物联评委会备案。
  三、所有通过复核的企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布通告,统一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已达到升级条件,并提出升级要求的企业,按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暂行办法》和《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报与审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履行升级审核程序,不再提出复核申请。
  五、A级物流企业由于物流业务变动、内部合并重组、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不能如期进行复核的,应提出书面延期复核申请,报甘物协评估办和中物联评估办。
  3A级以上(含3A级)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委会审议确定是否同意延期复核。
  2A级以下(含2A级)物流企业由甘物协提交所在地地方评委会审议确定是否同意延期复核,报中物联评委会备案。
  所有A级物流企业申请延期复核不得超过4次。已延期4次以上(含4次)的企业,如本次复核未能通过,将被降级或取消A级物流企业资格。
  六、进入复核期的A级物流企业逾期未提出复核或延期复核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A级物流企业资格。经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后,原有A级物流企业资格失效,并向社会通告。
  七、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按初次审核费2/3的比例收取复核和公告费用。请参与复核的A级物流企业按照《关于下达物流企业等级评审任务的通知》要求缴纳复核费用,其中3A级以上物流企业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公室缴纳,1A和2A级物流企业向甘物协评估办缴纳。
  复核费用标准如下:
  1.1A、2A级3300元;
  2.3A、4A级6000元;
  3.5A级10000元。

  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宋光奇
  电    话:0931-4630065 13919281372
  电子邮箱:1033903830@qq.com
  开户名称: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账    号:101472000406867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尹斐洁、安菲
  电    话:010-83775630、83775631
  电子邮箱:ZWLPGB@vip.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 0036 0901 4431 666

  附件:甘肃省内进入复核期A级物流企业名单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甘肃省内进入复核期A级物流企业名单
       (共12家)

  甘肃西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A 第十批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 4A 第十九批
  甘肃诚佳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A 第二十六批
  甘肃鑫港物流有限公司 4A 第二十六批
  甘肃陇运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A 第十九批
  甘肃黄羊河集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3A 第二十批
  甘肃省化轻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A 第十三批
  兰州华林货运有限公司 2A 第二十八批
  甘肃加吉速运有限公司 3A 第二十八批
  兰州诚邦物流有限公司 3A 第二十八批
  甘肃东部运输实业集团平凉物流有限公司 3A 第二十八批
  成县顺通物流园有限公司 3A 第二十八批

  附:甘物协2021年3号文(关于2021年上半年A级物流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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